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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广东开放大学体系社区教育示范校评选结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4-13

粤开大继教〔2023〕3 号

关于公布广东开放大学体系社区教育示范校

评选结果的通知

各市、县 ( 区 ) 开放大学,各部门、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开展广东开放大学体系社区教育示范校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粤开大继教〔2022〕5 号),经自评申报、市级开放大学推荐、组织评审、校长办公会审议、名单公示等程序,评选出广东开放大学体系社区教育示范校 7 所,后续将授予“广东开放大学体系社区教育示范校”牌匾。

希望各示范校再接再厉,进一步完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提升社区教育的能力和水平,助力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,在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、学习型大国中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。

 

附件:广东开放大学体系社区教育示范校名单

 

 

广东开放大学

2023 年 4 月 12 日


附件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 广东开放大学体系社区教育示范校名单

(排名不分先后)

序号

单位名称

1

珠海开放大学

2

佛山开放大学

3

韶关开放大学

4

梅州开放大学

5

中山开放大学

6

江门开放大学

7

顺德开放大学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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